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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方便我校05、06、07级同学交纳2008-2009年度学费、住宿费,经研究决定,将采取银行扣款的方式收取以上费用,请同学们务必在2008年8月20日之前将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到本人的农行世纪通宝卡(助学金发放卡)上,以便及时扣款,按时电子注册、选课。存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:
1.学费、住宿费按去年标准存入农行卡。
2.学费、住宿费可在当地或北京的农行网点存入,不必来财务处交费,收据于扣款一周后去各院办公室领取。
3.学费贷款的同学,如果贷款金额包含住宿费不必将钱存入卡内,且卡内余额应低于学费标准。如果贷款金额为学费的则应将住宿费存入农行卡内。
4.在宿教科签订退宿协议的同学,请尽快将退宿协议交至财务处,我们将根据协议只扣取学费。
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交费的同学,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电子注册、选课以及登录成绩。
财务处
2008-06-13
收费标准见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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